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的人才储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教师24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其前身为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独立院校,于2019年12月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15年办学历史中,已培养本科毕业生10000余名,目前在校生6300余人。办学期间始终遵循以生为本、教学中心、能力至上、教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理念。
校区坐落在美丽梨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东侧与羚翔路南侧交汇处,占地面积1600亩。学院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工学5个学科门类,下设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新闻、法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纺织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16个本科专业。至2025年,学院将逐步建成一所集管、经、工、农、医、文、法、理等学科为一体,协调发展、重点突出、实践性强、保障体系完善、质量优良、办学规范的多科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岗位基本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目前继续使用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xjswxy.edu.cn/下同)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期限即日起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聚焦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招聘岗位备注中对本科学历专业有要求的,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七)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8月31日1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
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网上报名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http://www.xjswxy.edu.cn/)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照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巴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文洪波, 0996-2030598、13999622818。
新疆科技学院人事处处长张鹏, 0996-8663160、13659908681
新疆科技学院人事处 岳老师,0996-8663114、8773653
(四)报名所需材料(证件均为扫描件)
1.《应聘登记表》(附件2);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3.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2020年6月30日前)须填写应届毕业生证明后扫描上传(附件3);
4.本人二代身份证、1寸红底免冠照片;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内须注明“如被录取则同意办理辞职手续”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6.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应聘者须对照自身实际情况将以上要求的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姓名+专业”的形式命名(如“张三+会计专业”),不按照要求命名、发送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应聘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应聘材料的人员不予受理。请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虚报和瞒报,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原则上每月开展两次,学院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后期接收面试通知短信。
(二)面试方式:前期招聘的面试形式为远程视频面试,后期视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开展现场面试(详见具体通知)。
(三)面试内容:面试工作主要包括试讲和答辩,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学院依据不同学科确定试讲内容,提前通知应聘者进行备课,试讲后由评委随机提问,应聘者进行答辩,每人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公布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满分100分,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取消录用资格。
九、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考察
1.体检合格者,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全面的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 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招聘工作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并于一周内予以答复。
十三、 办理录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录用人员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录用。
十四、招聘监督
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聘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 0996-8871818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人事处在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